《天津市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實施意見》正式下發
據天津政務網2014年3月6日訊 2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擬定的天津市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實施意見的通知》(津政辦發 〔2014〕23 號)文件下發: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擬定的《天津市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實施意見
市發展改革委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市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19號)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2013〕30號)精神,加快發展我市節能環保產業,推動產業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節能減排和民生改善,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以建設美麗天津為主線,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工程為依托,強化政府引導,完善政策機制,培育規范市場,著力加強技術創新,大力提高技術裝備、產品、服務水平,促進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形成新的增長點,為改善環境質量,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快生態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二、主要目標
節能環保產業規模快速增長,輻射帶動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建設若干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通過推廣節能環保產品,有效拉動消費需求;通過增強工程技術能力,拉動節能環保社會投資增長,有力支撐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
技術創新能力和產業化水平顯著提升。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集成、轉化能力大幅提高,能源高效和分質梯級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處置、資源回收和循環利用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取得重點突破,裝備和產品的質量、性能顯著改善,形成一批擁有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重大裝備和產品,部分關鍵共性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節能環保產品市場份額逐步擴大。在工業、建筑、農業、服務業、居民生活各領域推廣應用節能環保材料和產品設備。
節能環保服務業得到快速發展。用能單位廣泛采用“節能醫生”診斷、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服務新機制。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脫硫、脫硝設施運營基本實現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一批重點工程,培育特色優勢產業。
1.重大節能技術與裝備產業化示范工程。繼續實施10項重大節能工程。圍繞應用面廣、節能潛力大的鍋爐窯爐、電機系統、余熱余壓利用等重點領域,實施節能產業化項目,加快發展濱海新區、寶坻區節能環保產業園等節能環保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著力推進節能技術與裝備產業上水平、擴規模。(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半導體照明產業化及應用工程。整合現有資源,提高產業集中度,培育龍頭企業,形成產業集聚區,加快關鍵生產設備和重要原材料的本地化配套。大力研發推廣半導體照明產品,不斷提高半導體產品在通用照明產品中的市場占有率。加快推進半導體照明在建筑中的應用,不斷提高半導體產品在建筑、景觀、道路中應用市場占有率。(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建設交通委)
3.“城市礦產”示范工程。推動再生資源清潔化回收、規模化利用和產業化發展。推廣大型廢鋼破碎剪切、報廢汽車和廢舊電器破碎分選等技術。提高稀貴金屬精細分離提純、塑料改性和混合廢塑料高效分揀、廢電池全組分回收利用等裝備水平。以子牙“城市礦產”示范基地為載體,完善和延伸產業鏈條,加快項目建設,形成再生資源加工利用能力340萬噸以上。(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4.再制造產業化工程。以臨港經濟區、南疆港機械裝備制造基地、市開發區、西青區等汽車制造產業基地為依托,以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電產品、金屬制品及其包裝物等再制造為重點,培育一批示范企業,推動再制造的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5.產業廢物資源化工程。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鼓勵產業聚集,培育龍頭企業。開發利用產業廢物生產新型建材等大型化、精細化、成套化技術裝備。加大廢舊電池、熒光燈回收利用技術研發。支持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到"十二五"末,全市主要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建設交通委)
6.重大環保技術裝備及產品產業化示范工程。重點推進污染控制技術裝備和產品、環境監測技術裝備、環保材料與藥劑等產業化,力爭到2015年環保產品裝備制造產業產值年增長率保持在15%以上。(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環保局)
7.海水淡化產業基地建設工程。加快濱海新區海水淡化示范區建設。以北疆電廠為示范,推廣電水聯產海水淡化模式,建設若干海水淡化示范企業。加快推動海水淡化配套企業的發展,形成產業鏈條。示范推廣膜法、熱法和耦合法海水淡化技術,完善膜組件、高壓泵、能量回收裝置等關鍵部件及系統集成技術。到2015年全市海水淡化能力達到48萬噸/日。(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8.節能環保服務業培育工程。大力發展以合同能源管理為主要模式的節能服務業,提升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的技術集成和融資能力。力爭到2015年,在全市培育一批技術先進和具有較強項目實施能力的節能服務機構。加快發展環保技術產品交易綜合服務平臺、環境風險與損害評價、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新興環保服務業。(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9.新能源汽車推廣工程。做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范圍,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中清潔能源、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達到30%以上。(牽頭單位:市科委)
10.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到2015年末,我市開工建設綠色建筑占同期建設的20%,建筑面積達到3600萬平方米。政府投資建筑、保障房、新建城鎮和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開始按照我市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大力推進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65%節能設計標準,開展被動式建筑試點示范,進一步提高建筑能效。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發展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電、淺層地熱、深層地熱梯級利用和污水源熱泵技術。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廣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加快建筑工業化和住宅產業化的實施,建設培育武清建筑住宅節能和環保產業園,拉動建筑節能環保新型配套產業發展。(牽頭單位:市建設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
(二)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技術,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1.加快節能環保技術研發。以支撐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充分發揮科技資金作用和科教資源優勢,加快推進科技進步與創新,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技術。重點是節煤、節電、節油及余熱余壓回收利用等節能技術,尾礦、冶煉廢渣、廢舊機電產品和生產生活廢棄物、廢水等資源的循環利用技術,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環保技術,建筑節能材料和設備的應用技術研究和示范。推動先進技術產業化、規模化,形成產業發展核心競爭優勢。(牽頭單位:市科委)
2.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牽頭承擔節能環保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發展一批由骨干企業主導、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平臺。支持節能環保型科技小巨人發展,支持中小型節能環保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發展。(牽頭單位:市科委)
3.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轉化。建設產業集聚、優勢突出、產學研用有機結合、引領示范作用顯著的北方環保科技產業基地,支持成套裝備及配套設備、關鍵共性技術和先進制造技術的生產制造和推廣應用。支持企業節能環保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進知識產權投融資機制建設。篩選一批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的節能環保裝備設備,擴大推廣應用。(牽頭單位:市科委)
4.加強標準化建設。通過制(修)訂節能環保標準,充分發揮標準對產業發展的催生促進作用。逐步提高重點用能產品能效標準,修訂提高重點行業能耗限額強制性標準。根據國家要求,實施能效"領跑者"標準制度。強化總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建設交通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三)推廣一批先進裝備和產品,壯大產業發展規模。
1.推廣一批新裝備新產品。加快節能環保新裝備新產品推廣應用,重點是工業節能裝備、辦公生活用節能產品、節能建材、建筑節能設備等節能裝備產品,生產生活廢棄物綜合利用裝備產品,大氣治理、水處理、垃圾處理、土壤修復、環境監測等環保裝備產品,提升企業節能環保裝備水平,提高節能環保產品市場占有率。加快粉煤灰、尾礦、建筑垃圾、污泥、秸稈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應用。(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建設交通委、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市容園林委、市農委等)
2.擴大節能環保產品市場消費。貫徹國家節能產品惠民政策,落實能效“領跑者”計劃,推動超高效節能產品市場消費。按照國家有關補貼政策,推廣LED、高效電機等節能產品。強化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力度,引導消費者、公共機構購買高效節能產品。擴大建筑應用市場。推廣環保標志產品。(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質監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建設交通委、市環保局)
3.開展綠色供應鏈試點。實施《天津市綠色供應鏈管理試點實施方案》(津政辦發〔2013〕94號),開展綠色供應鏈管理試點。(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交通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
4.推進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實施《天津市財政局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節能環保產品的實施意見》(津財采〔2013〕28號),按照《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要求,落實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提高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的能效水平和環保標準,擴大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范圍,不斷提高節能環保產品采購比例,到2015年,節能產品采購金額占同類產品采購金額的比重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5.發揮公共機構節能示范作用。加強公共機構節能體系建設,強化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推進公共機構節能改造,有序淘汰高耗能辦公設備。"十二五"期間,開展20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工作。(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四)創新發展模式,培育節能環保服務業。
1.發展節能服務產業。落實財政獎勵、稅收優惠和會計制度,支持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開展能源審計和“節能醫生”診斷,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平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的數量、規模和效益快速增長。積極探索節能量交易等市場化節能機制。(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建設交通委)
2.推動再生資源回收服務。構建完善覆蓋全市、輻射周邊、聯通國際的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推動綠色回收進社區、進商場、進校園、進機關、進園區。引導鼓勵回收企業與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區內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對接,延伸產業鏈。(牽頭單位:市商務委)
3.加快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投入為主,加快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推進中水利用和城鎮污水再生利用。探索城市垃圾處理新出路,支持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廢棄物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市容園林委)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規標準。貫徹落實國家節能環保政策,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擴大監控污染物范圍,強化總量控制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發揮標準對產業發展的催生促進作用,推動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嚴格節能環保執法,認真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依法加大對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加強對節能環保標準、認證標識、政策措施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交通委)
(二)強化目標責任。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健全節能減排預警機制,強化節能減排目標進度考核,建立健全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評價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管理,落實獎懲措施,實行問責制。完善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發揮能評對控制能耗總量和增量的重要作用。落實重點企業節能量目標,加大對重點耗能企業節能的評價考核力度。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形成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倒逼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
(三)加大財政投入。加大各級財政資金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投入,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重點企業實施節能環保項目。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節能環保重大工程和技術裝備研發推廣的投入力度,解決突出問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完善財政支持方式和資金管理辦法,簡化審批程序,強化監管,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推動節能環保產業積極有序發展。(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四)拓展投融資渠道。支持綠色信貸和金融創新,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節能環保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資質好、管理規范的節能環保企業的擔保力度,支持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節能環保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和外資進入節能環保領域。(牽頭單位: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
(五)完善價格、收費和土地政策。落實國家鼓勵余熱余壓余能發電及背壓熱電、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上網和價格政策。對超過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嚴格落實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逐步推行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深化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
完善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建筑供冷價格,對采用可再生能源的綜合能源站供熱供冷運行電價執行優惠電價格。完善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政策,將污泥處理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完善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征收制度。改進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合理確定收費載體和標準,提高收繳率和資金使用效率。對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集中資源化處理中心等國家支持的節能環保重點工程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中給予重點保障。嚴格落實國家現有節能、節水、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建設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
(六)推行市場化機制。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建立主要終端用能產品能效"領跑者"制度,明確實施時限。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生產者落實廢棄產品回收、處理等責任。采取政府建網、企業建廠等方式,鼓勵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市場化建設和運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建設交通委)
(七)支持節能環保產業“走出去”和“引進來”。引進一批具有影響力的節能環保企業,打造我市節能環保產業品牌。鼓勵節能環保企業充分利用相關平臺進行交流推介,增強“走出去”的能力。協調建立京津冀或環渤海地區的環境建設協作關系,為節能環保企業創造更多參與區域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機會。(牽頭單位:市合作交流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引導外資投向節能環保產業,豐富外商投資方式,拓寬外商投資渠道,不斷完善外商投資軟環境。(牽頭單位:市商務委)
(八)促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加快建設國家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城市,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堅持集約智能綠色低碳新型城鎮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開展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和清潔村莊建設。推進規模化綠色建筑發展。發揮中新天津生態城引領示范作用,加快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農委、市建設交通委、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
(九)加強節能環保宣傳教育。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和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把節能環保、生態文明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加強輿論監督和引導,宣傳先進事例,曝光反面典型,普及節能環保知識和方法,倡導綠色消費新風尚,形成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等)
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對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扎實開展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務求盡快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