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科技評價機制尚未健全、完善、規范改革勢在必行
2014-04-20 18:12:27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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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眾網2011年9月13日訊 科技評價是科學技術發展的基礎機制,在新的發展時期承擔著引導科技創新的時代重任,但近些年卻備受詬病,處境尷尬,甚至出現了信任危機。
目前,我國科技評價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基本上滯后于經濟發展,不能適應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科技需求,其中比較突出的制度不健全、體系不完善、方法不規范等問題,是科研目標扭曲和風氣浮躁、“三人paper”、垃圾專利、學術造假等科研弊端的重要誘因,造成科技立項等活動與市場脫節,不利于營造創新氛圍,不利于成果轉化和優秀科研人員脫穎而出,甚至出現了一些與科學精神相違的奇怪現象,社會對此反響較大。這些問題,引起了不少專家和社會公眾的質疑:科技評價能否提供必要的創新導向?為此,改革科技評價機制勢在必行。
改革科技評價機制,必須正確理解其客觀屬性,明確功能定位。科技評價起源于美國,是對科學技術活動及其產出和影響的價值進行判斷的認識活動,已成為科技管理的重要工具和調控手段。科學技術活動的形式多樣,分屬不同的層次、類型和學科領域。與此對應,科技評價的內容和形式也應是多樣的,必須統籌兼顧、科學認定發明、獎勵、SCI論文、職稱評定、項目評審、成果鑒定等因素的價值。
加強理論建設,為科技評價機制提供理論支持。科技評價自身也是一門科學,擁有自己的理論體系和方法論。我國的評價理論受美國影響很大,但并未因工作廣泛開展而得到實質性的提升,對科技發展規律、各學科的特點、科技成果產業化技術等,均缺乏深刻的研究,仍舊比較零散難成系統,評價結果當然也就缺乏足夠的科學性。應引入歐美發達國家先進理論,深刻研究科技活動規律和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踐,關注各項政策的實施效果,尤其要注重指標的選取、權重的確定和分類方法的選擇等因素。科技管理部門和相關組織、個人都應積極參與到科技評價研究和實踐中來,共同探索科技發展的規律,共同發展科技評價理論與方法。
加強法規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評價標準,建立起多元化的評價體系。加強隊伍建設,盡快組建具有權威性和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培育適應市場經濟的社會中介組織。可以借鑒推廣上海等地經驗,加強與相關協會、專業研究機構的合作,選擇社會認可度高、專業技術性強、機制健全的行業協會和學會,提升科技評價機構的整體水平和規模。
加強運行機制建設,切實提高科技評價工作的規范化和程序化水平。有專家指出,建立和完善科技評價體系,關鍵是要處理好行政力量與學術力量、政府部門和科技社團、同行評議與社會參與之間的關系。應逐步減少政府層面的各種評價活動,市場競爭性產品和技術的科技評價,盡量交由市場去評價。應建立獎勵機制、制約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和“反評價機制”,形成評價機構和評價專家的違規、失誤記錄檔案,提高規范化、程序化水平。
加強配套政策建設,做好科技評價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銜接。應將科技評價置于經濟社會建設和科技事業健康發展大局中考慮,與創新科技管理方式方法相結合,盡快完善配套政策。包括評價報告(或結論)的應用,處理好由成果鑒定向評價轉變等工作銜接,延伸評價功能,推動成果轉化,相應調整企業考核指標和加強統籌協調等五個方面的工作。